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理,现就加强行人及非机动车进出校门管理通知如下:
自4月21日(周一)起,行人及非机动车进出校门,须配合安保人员检查。
1.本校师生须出示校园卡或校园卡电子信息;
2.外包服务人员须出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或其照片;
3.校外人员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配合登记。
4.电动自行车须同时凭公安号牌和校内通行证进出校门。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保人员对出入校门人员出示相关证明进行提醒,对车辆以及携带(运载)的物品进行检查。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劝离,情节严重者,将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