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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2021-09-22

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党委安全工作部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购买的新电动自行车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到属地派出所上牌;

二、师生员工购买的二手电动车如果没有牌照或不能上牌,要及时到党委安全工作部进行登记备案;

三、校内所有电动自行车严禁进入楼宇及楼内充电;

四、10月4日开始,无牌照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

属地咨询电话:学苑派出所23986531

保卫处咨询电话:60215110



党委安全工作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