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的到来,用电负荷增加,为确保校园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校园内严禁使用各类违规电器、严禁各类违规用电行为,相关要求提示如下:
1、严禁存放、使用《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违规电器、三无电器产品,需对电线、插线板、电器等用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2、严禁使用明火类(例如:酒精灯、蜡烛等)、易燃易爆类(例如:汽油、烟花爆竹等)、发热电器类等(例如:热得快、电暖气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设备,这些设备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造成电路过载,引发火灾事故。
3、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建筑物内停放,严禁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接电线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
4、严禁私自增加、拆除、变更电器设施,在新增、改造、拆除用电相关设施前应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5、严禁在通道、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确保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养生良好生活习惯,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电器做到人走断电,防范安全隐患。
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用电要求,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于违规用电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